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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皇冠车内恶臭异味,严重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车购买一年以后,车内出现严重的恶臭,坐入车内几分钟就发生头晕、恶心、鼻塞等状况,经多次室内清洁后仍然存在恶心的恶臭,已经严重影响驾乘人员的身体健康。2016年1月开始到赣州同驰丰田4S店检查,答复说确实有异味,但厂家没有提供解决方案。近期经上网查询,全国各地有许多皇冠车存在此类问题,问题原因为车内隔热棉遇热后产生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恶臭,但厂家却始终掩盖产品缺陷,拒绝解决问题,严重侵害了车主的正当权益和身心健康。近期得知,一汽丰田汽车公司在2016年就知道2013年10月-2014年1月生产的皇冠、锐志汽车因隔热棉产生异味的原因,并给各经销商下发更换方案,但至今车主未接到生产厂商和经销商通知更换缺陷配件的通知。2018年10月通过其他途径投诉后,30日接赣州同驰丰田答复:厂家以已过保为由拒绝处理问题。我认为厂家不但不积极解决因自身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严重问题,没有履行义务,而且现在还以种种借口继续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求投诉,并保留向媒体披露厂家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对厂家提出已过保为由不履行义务的答复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并要求厂家予以答复:1、一汽丰田2016年就发现皇冠汽车的质量缺陷,为什么不实施召回,为什么到现在还不通知消费者去更换有质量缺陷的配件(一汽丰田的内部通知已上传图片),2、2016年1月我们就发现车内异味,到赣州同驰丰田4S店检查并确认有强烈异味,为什么经销商和生产厂商到现在还以种种借口拒绝履行义务。此要求投诉该企业,并要求生产厂家做到:1、立即为车主解决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2、确保更换的配件不再出现此类问题;3、对问题配件给车主造成身体健康的伤害给予一定的赔偿;4、对更换配件对车身拆装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赔偿。

  • 一汽丰田皇冠车内恶臭异味,严重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品牌车型:皇冠

单号:96278

诉求问题:一汽丰田皇冠车内恶臭异味,严重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投诉时间:2018-10-30 21:38:16

经销商:赣州同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