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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不退还意向金

4月15号朋友在苏州建通凯迪4s店定辆atsl技术型由于当时价钱谈来25.4万落朋友觉比较合适于问我要要也买辆我个人懂车也有买车打算朋友说这车我也就脑门热觉得可以买当时我人在上海没法签合,我说第二天考虑下再回苏州签合同,销售则要求先付5000元,第二天再签合同,此时销售并未说明这5000元能不能退,我以为只是一个类似意向金的形式是可以退还的,而且合同没签这笔钱从法律角度上也是可以退的,于是就按销售的说法打了5000元过去。 第二天签合同的时候由于个人家庭原因我拒绝和4s店签署购车合同,同时要求把5000元退还给我,销售以及4s店当时均表示同意退,收走5000元收据并让我填写退款确认单说钱会直接打我卡上让我回去等退款,等半个月后见款还没退回来我联系销售屈传波他表示说给领导说是我在其他方买同款车型因此不在他们店里买,他们领导要求我提供其他店铺购同款车发票才肯退钱(我并没在其他方买也没意向再买这车,肯买我也不会不签这合同)我表示我没说过这种话凭什么他提这要求我才能到退款,然后就开始打太极说他已经从这个店离职啦知道领导电话啦各种理由肯退 对此我提出疑问: 1:钱能不能退不事先告知是不是违反消费者知情权 2:合同没签的情况下不管什么合约都不作数,钱理应退还与我。 3:4s店当时也同意退款,并且收走了收据以及让我提交了退款确认单,为什么后来又变卦? 希望的处理结果:苏州建通凯迪拉克4s店退还5000元,并赔礼道歉。 麻烦消费者网主持公道,谢谢!

品牌车型:凯迪拉克ATS-L

单号:89759

诉求问题:未签合同不退还意向金

投诉时间:2018-5-7 8:23:26

经销商:苏州建通凯迪拉克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