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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和汽车厂商以不在本店保养为由不予质保

本人于2015年8月购买雪佛兰景程一辆,现在还在3年10万公里的保质期内。近日去4s店做售后,4s店确认后备箱支撑杆有故障,但以本人未在4s店内做保养为由,拒绝售后。后致电雪佛兰厂家,厂家回应要我提供在外面做保养的证明:1、在外维修清单;2、维修发票;3、维修店资质;4、电子平台上的维修记录;5、使用零件渠道证明等。我认为这是厂家人为设置障碍违反国家规定。因为1、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没有要求消费者提供这些证明。要求消费者在汽修店拿到如此详尽细致的所谓证明材料也不现实,这是人为设置障碍,阻止消费者去店外保养。2、和保养相关的只是发动机系统,和我后备箱支撑杆的故障售后完全没有相关性,因为保养问题而不给我后备箱零件售后根本没有道理。

品牌车型:景程

单号:88142

诉求问题:4s店和汽车厂商以不在本店保养为由不予质保

投诉时间:Mar 28, 2018 11:29:22 AM

经销商:黄冈三环瑞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