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汽车投诉 > 五菱 > 五菱PN货车 > 正文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欺骗消费者》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欺骗消费者》我是吉林省公主岭市环岭乡孤榆树村孙成林,反映问题:2009年7月份在吉林省长春市红日五菱汽车4S店购买一辆五菱小旋风货车,车牌号吉C3E705。在2017年6月份不慎将车尾箱板丢失,次日来到公主岭市五菱售后服务店购买车尾箱板,这里的工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都一致回答:这款车已经停产,当时在电脑上查询后,无法订购需要的配件;随后我向吉林省长春市各个售后服务询问,都回答说:此车已经停产,厂家已经停止供应所需要的配件。因本车7月份年检、急于需要此车尾箱板,天天寻找购买、没有找到,被逼无奈的情况不、去修理厂做了个尾箱板;由于年检过期,被交警罚款扣分。车在家里放着、无法营运。因公主岭市检车线暂停营业,9月份来到吉林省梨树县检车线,因尾箱板与原车不符,遭到拒检,10月份又到吉林省伊通县检车线,又因尾箱板不符遭到拒批。随后我又继续寻找尾箱板,10月中旬在长春市西四环找到一家名叫智诚五菱售后店,工作人员说:你需要的这个配件我们可以给你从厂家定,于是我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付了320元钱。过了15天我问了这个工作人员怎么还没到,工作人员说没到呢、在等等,22天我又问,工作人员说:你这个配件我们没给你定到,厂家已经停产。之后把钱用微信转账退给我。随后我又来到长春市找了一家五菱售后店、业务员给我查询,结果还是厂家没有货,无法订购。11月22日我打了五菱销售总部热线,工作人员告诉我,此车已经停产,没有你需要的尾箱板。即使有这个配件也得从经销商那里订购,我们这里不提供发货服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十一条:《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2;在我2009年购车之日至2017年6月份,没有任何五菱售后或制造商通知我此车型已经停产。3;我的汽车从购买之日至今是8年,报废期是15年。制造商严重违法违规,欺骗消费者,给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要求: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商赔偿我半年损失。因为本人在农贸批发市场经营猪肉批发,车没年检在家长期停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每天至少损失500元以上。所以要求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我6个月损失共计:9万元。谢谢.....!孙成林13843426865。2017.12.19

品牌车型:五菱PN货车

单号:81628

诉求问题:《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欺骗消费者》

投诉时间:2017-12-19 12:11:34

经销商:吉林省长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