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金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汽传祺4S
本人于2017年1118在台州金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汽传祺4S**GS3一台签订定合同合同承诺11月底交付车辆支付定金2180元本人于20171128日去提车因本人对4S店车**的车辆质量不满意提出质疑4S店**人员态度恶劣蛮狠最后4S店领导提出违约不交付车辆全额退还定金2180元承诺退款于一个星期之内到账本人于20171206日仍未收到退款当日电话**台州金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汽传祺4S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回复两天前4S店已退款到账要等一两天本人于20171211日仍未收到退款当日再次电话**台州金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汽传祺4S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回复确定上次4S店已退款
品牌车型:传祺GS3
单号:81291
诉求问题:台州金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汽传祺4S
投诉时间:2017-12-11 11:17:48
经销商:台州金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汽传祺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