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返还因召回原因而产生的修理费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30日起,召回2010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生产的名爵3AMT车辆,我的车在召回范围,而且2017年10月17日完成了刷新软件并更换改进后的变速箱线束。我投诉的是2016年6月10日我的车因为故障灯点亮,车辆动力受限,车辆进入空挡,出现动力中断的召回问题,去天津路顺4S店修理。4S店给我换了离合器执行体总成费用1252.5元。我认为因为召回问题发生的修车费用上汽公司理应返还给我。
品牌车型:名爵3
单号:79283
诉求问题: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返还因召回原因而产生的修理费
投诉时间:2017-10-25 9:18:51
经销商:天津路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