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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部库存车。事先隐瞒车辆状态。霸王条约,不肯退还订金

本人于十月七号在揭阳一汽丰田4s店订购了威驰fs1.5L锋驰版。当时销售收了我一万块的订购金。约定一周后提车。签合同前,销售并没有告诉我车辆的出厂日期。也没说明订购金不可以退。一周后,去店里验车,我发现车辆出厂日期为17年6月份。我以车辆为库存车拒绝提车。当时公司找来了经理。经理和我说,车子喷漆了,底盘装甲了,你不要,我卖给谁?但当时合同并未写明车辆的发动机代码,也没写明车辆的合格证和出厂日期,凭什么我一定要购买这车?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事后我要求换车。但车行以车辆订购需要三个月,要我交多明年二千块的购置税。我坚决拒绝。并要求退还订金。销售当时说,如果当初和我说明这车的出厂日期,这合同估计签不了。我非常气愤!这是恶意欺瞒消费者!事后我和车行协商解决,车行消极无为。我告知对方,我将会到有关部门申诉。对方告诉我,我可能会受到有关部门相应的特别对待!这简直是恐吓。我要求还我一个公道!退还订金。拒绝霸王条款!

品牌车型:威驰FS

单号:79071

诉求问题:给我一部库存车。事先隐瞒车辆状态。霸王条约,不肯退还订金

投诉时间:2017-10-19 21:00:25

经销商:揭阳合胜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