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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档玻璃脱胶拒绝维修

前挡风玻璃下口胶条开裂,去4s店说是没有我3万公里的质保记录,(车刚过3万公里)不给修。打售后电话说我没按时保养放弃了质保权利。当时买车你为什么不先把这条和我讲清楚,提了车才给本质保手册,而且这分明是霸王条款,我没按时做保养,你手册上的保养内容有和挡风玻璃掉胶有关的保养内容吗?我没按时保养造成的故障你可以不负责,这么明显的设计缺陷你凭什么不负责。而且你凭质保手册上一句话根本就是单方霸王条款。第一买车签定购车合同时你根本没给我看这玩意,我没机会也没能力拒绝你的条款。第二即使购车前你给我看了,这么重要的条款你为什么不注明也不向我讲解,故意藏在那么厚本书的中间。做了这么多次保养也没人提醒我你该按时做保养,否则所有质保自动放弃。更不要说你这条款根本就不公平,没按你的建议做保养造成的问题可以鉴定,我可以自己负责。凭什么就要放弃我所有权利。 如果因为消费者的不当保养和维修造成车辆故障,生产厂家自然无需对此承担保修责任。但是,有些故障是因车辆本身存在的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的,与消费者的另行保养和维修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汽车生产厂家对其售出的汽车的保修义务,不因消费者是否在其指定的地方进行维修而改变,除非汽车厂家能够证明车辆故障是因消费者保养或维修不当所造成的,否则就应该承担保修义务。汽车生产厂家仅仅因为消费者未在其指定的特约维修店进行维修或保养,就不问缘由,一概拒绝承担免费保修的义务,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该条款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应属无效。汽车生产厂家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凭借其强势地位,将自身应承担的保修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因此是不合法的。

品牌车型:世嘉 三厢

单号:7217

诉求问题:前档玻璃脱胶拒绝维修

投诉时间:2013-2-27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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