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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奔glc提车40天发动机报废

投诉人于2017年3月28 日与波士信达签订了购车合同,购入一款奔驰牌glc260豪华版汽车(车牌号:津HUD717),前后共支付了52万购车及附加费用。于2017年4月11日将车提走出库。2017年5月20日晚,开车出门时启动汽车时发现汽车前方发出很严重的类似拖拉机发动机的“哒哒哒”声,遂将车开到路边停下,打电话给波士信达销售。汽车于2017年5月21日上午奔驰道路救援中心将车拖走。波士信达售后检查后发现拆下机滤有大量铁屑,售后证实是发动机内部故障,拆开发动机发现确系发动机内部轴瓦故障,需换发动机总成。 本人认为,是由于波士信达销售的汽车质量问题,才使得投诉人新车(提车日期不足40天,车程仅仅1150公里),面临了要换发动机的地步。众所周知,发动机乃汽车心脏,拆开和更换都会影响汽车价值,会导致汽车严重贬值,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投诉人认为北奔和4s店必须给予相应的补偿。以达到投诉人权益不受侵害的目的。 可是直至今日,故障车已经停在4s店20天了,而北奔和4s店的处理方式却是一拖再拖,至今没有给投诉人适当的补偿。投诉人认为一天不给合理的说法发动机一天不能换,誓与北奔维权到底。老板姓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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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奔glc提车40天发动机报废

品牌车型:奔驰GLC

单号:71987

诉求问题:北奔glc提车40天发动机报废

投诉时间:2017-6-9 23:28:03

经销商:天津市波士信达奔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