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11月8日在广西南宁运泽吉利汽车4S店(南宁市南站大道29号)订购一辆2016款1.8TD自动智尊型吉利博越汽车,交订金两千元整,至2017年2月25日止(共109天)还未能提到所订购的车辆。现投诉该4S店欺骗消费者,不能按时把所承订的车辆交付消费者,要求该4S店退还订金,并做出书面赔礼道歉。
品牌车型:博越
单号:67478
诉求问题:吉利博越
投诉时间:2017-2-25 13:57:51
经销商:南宁运泽吉利汽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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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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