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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不遵守承诺,恶意向客户要钱

我于2016年9月23日在邢台东风本田浩华4S店订购思域一辆,当时销售特别肯定的告诉我十一月份肯定可以提车,合同上写的是十一月三十一日前提车。但是在十一月二日的时候销售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想要在约定时间提车就要加6000元钱,不然无限期延迟提车时间。我认为4S店存在欺诈行为,要求4S店履行合同。

品牌车型:思域

单号:63192

诉求问题:4S店不遵守承诺,恶意向客户要钱

投诉时间:2016-11-12 19:35:42

经销商:东风本田邢台浩华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