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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销售欺诈

你好! 我于今年7月10日在南宁开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辆十万八千八百元的吉利帝豪汽车,签定汽车购销合同并当场交付一万元定金,合同中只填写了于2016年10月30日提车前付清98800(九万八千八)余款,销售员还备注了 具体时间以提前到车为准 并签名等字样!合同还出具违约责任声明 若已方(我)逾期付款时,甲方有权不退定金和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合同没有约定甲方违约该怎么办,只有乙方,也就是我违约的话甲方可以要求我赔违约金并取消合同。这个合同不是很规范的。实际情况是我到今天10月15号都没得提车 也不确定他们30号前会让我提车,本月30号前提不到车是不是也要按合同履行交纳九万八千八百元定车款? 在合同其近三个月时联系销售 销售表示:“我在这边系统上录的也是那个1.3T优雅臻尚型 十万五千八那款 你定的不是运动版的呀!”“你找下之前的订单看下 系统上的是没有错的 也没用给你打错电话”联系销售经理 也没能确立所定车辆交付期,并且定车定单情况无法查询(此联系均有录音) 同一店铺 同一销售 同一款颜色车型,晚我八天定车的还是店内她手头第一排序定单,并且告知系统录入信息与我所定车辆车型不符,可想而知在 该授权店并未帮我下单定车 并且合同要求期限内未提车辆需交清预存款否则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还要追偿。 特别声明,以上言论一切属实,上传图片版块连试两次均找不到确认或提交按键。

品牌车型:帝豪GS

单号:62029

诉求问题:涉嫌销售欺诈

投诉时间:2016-10-15 13:31:56

经销商:南宁开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