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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长安福特在青岛即墨的分店误导欺骗消费者

我们7月24日谈好价格107800(包含贷款所需一切费用) 并与当天交订金3000同时收到收据一张。收据上明确写明订车价格107800元整 7月28日我去付首付 告知我要再加2000多的定位系统才能提到福睿斯这款车。理由是当时销售人员漏算定位系统。由于价格变相上涨。我要求福特4S店退还定金3000.他们的说辞是公司规定定金不退。无论付款钱付款后福特4S店从未告知我定金不退这项。 7月31日我带上收据与其理论。收据上明确写着订车价格。是4S店单方涨价造成我们交易失败。为什么不给我们退定金。福特4S店给出的理由是收据上写的是汽车指导价。但是我的收据上没有任何指导价的字样。是否可以理解他在误导,欺骗消费者。还有个问题 收据上开汽车指导价不以实际交易价格合法么?然后我就投诉到福特总部。福特总部以未签订订车合同为由不予处理。难道他们公司给我开的收据不具有法律效力。

  • 我投诉长安福特在青岛即墨的分店误导欺骗消费者

品牌车型:福睿斯

单号:59340

诉求问题:我投诉长安福特在青岛即墨的分店误导欺骗消费者

投诉时间:2016-8-2 8:11:16

经销商:青岛成泰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