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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汽车服务差,磨合期内车辆损伤大

本人于2012年10月29日在浙江万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福特汽车4S店杭州沈半路店购买一辆经典福克斯(两厢),福特4S店接待本人的销售顾问金建勇从本人进店咨询到最终下单提车均未提及新车磨合期需要注意的车速问题(车速不宜超过80公里/小时),导致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新车直接上高速时速达120公里/小时,后听朋友提及新车需磨合事宜,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员和福特总部官方客服热线(400-887-7766,800-810-8168),得知新车必须磨合且磨合期内车速不能超越80公里/小时,否则对车子本身相关部件磨损较大且新车寿命大打折扣,本人得知此事后向4S店销售顾问问及此事,不料4S店销售顾问金建勇不但不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失职,反而冠冕堂皇地告诉我他们4S店卖出的汽车无需磨合,车速可达120公里/小时并对新车本身无任何影响,然后果断挂断电话,试问福特4S店如此服务态度?汽车行业服务标准在哪里?汽车基本业务知识又在何方?于是本人向浙江万国汽车销售总公司投诉,最后由4S店一名销售经理(楼经理13606537660)给出最终处理结果:“承认新车需要磨合,对此事件仅表示谦意”草率结束,本人对此万国汽车公司最终处理结果表示不满,顾将此事件升级至第三方,以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请求第三方督促福特4S店对此事件以下三点给出满意处理结果并承担相关责任: 1、4S店如此服务态度不符合汽车行业服务标准 2、4S店对员工业务知识培训欠缺,导致员工在业务知识不熟练状态下直接上岗给客户提供服务,给客户新车造成直接损伤 3、4S店需承由此事件造成的客户新车直接经济损失

品牌车型:福克斯 两厢

单号:5921

诉求问题:福特汽车服务差,磨合期内车辆损伤大

投诉时间:2012-12-31 12:56:02

经销商:杭州沈半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