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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铭智汽车公司不按合同约定交车,并拒绝执行合同赔偿条款

【投诉详情】: 1、本人于2016年3月28日,向广州市铭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订购《吉利博越汽车-1.8T自动档智慧型白色》,并签署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上承诺2015年5月28日前一定可以提 车,如逾期卖方支付给买方100元每天。也正是因为如此的合同承诺,我才在该店签了销售合同。并支付了订金。 2、我签署合同后第二天,就接到了吉利厂家的400确认订单电话。 3、5月初起该4S店就电话通知说汽车快到了,让我准备好钱。并且,我一直坚持需要该车型的白色车,合同上也是这样写的。结果每个星期4s店都推脱说车还没到,一时因 为运输,一时因为厂家发货等原因。 4、结果到5月28号都还没有车,并说,已经有车在25号发车,并且一定有我的《吉利博越汽车-1.8T自动档智慧型白色),强调是白色。 5、但,今天早上又说没有我的白色车。 6、4s店又不承担合同上所承诺的逾期一天100元的合同条款。 【投诉诉求】: 1、按合同交车:吉利博越汽车-1.8T自动档智慧型白色。 2、按合同执行:如逾期卖方支付给买方每天100元。

  • 广州市铭智汽车公司不按合同约定交车,并拒绝执行合同赔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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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车型:博越

单号:57010

诉求问题:广州市铭智汽车公司不按合同约定交车,并拒绝执行合同赔偿条款

投诉时间:2016-5-29 12:40:23

经销商:广州市铭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