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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上海利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要求其维修车辆

15年4月于上海利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购入北京奔驰牌GLK260车辆一台。 15年10月发现车辆明显顿挫,赴4s店(上海利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前后维修10次左右,更换变速箱阀体,液力变矩器,电脑版等主要部件。16年年初,最后答复为需要车辆生产商研究新的程序结局问题,问题仍未解决,4s店不对该问题采取任何措施,其中多次与厂商和4s店联系,都要求等待,无任何行动。 新车半年出问题,全部拆开来修,修也修不好,望消协协助,要求更换全部变速器总成或更换车辆。

品牌车型:奔驰GLK级

单号:56331

诉求问题:投诉上海利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要求其维修车辆

投诉时间:2016-5-8 23:01:48

经销商:上海利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