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收取保险费服务费欺诈消费者
尊敬的监管机构各位领导: 您们好! 购车人:许正伟,男,于2016年2月18日在河南新纪元别克4s店登封市直营店(登封市天马汽车城院内郑州昶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别克昂克拉自动精英型车辆,销售顾问:张冰,电话:13523508711,车辆发动机号:153584459,分期付款购买,谈好车价124000元,首付40%,保险6500元,手续费4100元,押金4000元,上牌500元,销售顾问说明押金可退,2月22日接到销售顾问电话说已放款可到店提车,因此当日正常程序交付之前谈妥的首付款交强险、商业险、押金、手续费、上牌等费用后办理提车,但购车发票,保险,押金,手续费,上牌费等发票没有及时提供,销售顾问张冰说需要到郑州新纪元4s店开具发票让稍等几日,但之后杳无音讯,只到2月8日因原有车牌快要过期因此催促销售顾问张冰索要购车等相关发票,销售顾问张冰说郑州新纪元4s店不开发票,可能要等到3月份,期间,经过电话短信催促,3月3日销售顾问张冰提供了购车发票,但没有给押金和商业险及交强险,上牌,手续费等发票。3月10号因车主本人在厦门出差,委托兄弟和车主之妻一同去销售店询问情况,但押金发票开具3000元,商业险和交强险7500元,无端增加1000元保险费,且没有发票。众所周知,保险公司与汽车销售店存在巨大的利益关系,保费交的多提成自然多,这也无妨,但在客户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加保险费用1000元,三年要多付3000元,收取上牌费500元而没有履行上牌义务,收取办理分期手续费4100元无根无据无发票,纯属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行为,这种不诚信且素质低劣的销售顾问及汽车销售店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的行为需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还消费者一个公道。河南新纪元及郑州昶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这些奸商行为其实是搬着石头砸自己的脚,为了蝇头小利全然不顾上海通用别克品牌的形象而肆意妄为!敬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维护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致谢!
品牌车型:昂科拉
单号:54666
诉求问题:强制收取保险费服务费欺诈消费者
投诉时间:2016-3-20 13:21:21
经销商:河南新纪元别克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