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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质保期荣威汽车高速上自燃厂家、4S店不及时沟通赔偿事宜

本人汽车于2月3日晚18:25左右在京沪高速公路正常行驶中前面盖板下左前方部位突发明火造成车辆烧毁,当时车子平稳行驶过程中无任何警示音等异常情况,驾驶人立即右转并顺利停靠到紧急停靠道上(乘坐3大2小),立马组织灭火同时拨打110和119报警,淮安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出警人员大约在18:40左右赶到高速火灾现场,(此时已燃烧到驾驶室位置),淮安市淮安区消防大队淮城中队大约在19:00左右赶到现场(此时已燃烧大半),消防车停留片刻后只能先往南找到通道再绕回到燃烧现场后车子已全车起火,现场扑灭明火。 需要注明:车辆购置才不到2年半时间,未过厂家的3年整车质保期,也未进行过私自改装,火灾现场车子未与其他车辆和护栏等发生任何碰撞,火灾现场无碰撞痕迹和碎片,出警警察和现在烧毁后的车子均可以验证! 车主2月4日及时与车子4S店、厂家取得联系说明汽车自燃情况,鸿昌4S店委托淮安当地4S店到第二现场对车辆进行了现场勘验、拍照和现场询问记录,并及时上传。事故已过去11天,依然只有厂家和4S店普通客服人员在跟车主沟通中,烦请帮忙督促相关厂家、4S销售店尽快派出专项工作人员与车主当面沟通沟通、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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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车型:荣威350

单号:52845

诉求问题:未过质保期荣威汽车高速上自燃厂家、4S店不及时沟通赔偿事宜

投诉时间:2016-2-14 16:08:00

经销商:昆山市鸿昌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