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华元4S店以模糊合同加口头承诺欺诈消费者,逾期不让退订。
本人于2015年8月5日在泉州市清蒙开发区迎宾大道华元4S店订购一台东南牌DX7博朗(自动档尊贵型,颜色为皓月白,指导价为139900元),因当时店内无自动档现车,因本人国庆节需要用车,本打算等车到店再订,销售告知,此款车新上市,国内都无现车,需要提前预订,如果现在订车,国庆节前肯定能够交车给我,但是要加价2000元,本人当时感觉国庆节确实要用车,而且再三向销售说明国庆节肯定要用车,销售也肯定的表示10月1日前绝对能交车,于是本人以141900元车身价订购,并交付订金5000元,因本人第一次购车,也未发现销售没在订车合同上写明交车日期为10月1日前,但是有订车后与销售的信息,其内容可以充分证明销售所承诺的提车日期为10月1日前。 直至10月1日,华元4S店并未交车,导致本人自行租了一辆丰田凯美瑞使用,日租金为380元每天,有租车合同为证,因4S店未按时交车,已对本人造成损失,并且4S店只告知过几天一定有车,让我等几天,第一次拖到10月6号,第二次又拖到10月15号,10月16日,我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华元4S店,目的是让销售确定具体提车日期,经过将近3个小时的交谈,销售仍不能确定具体提车日期,无奈本来只好申请退订,当时销售说要给他们领导打电话,经其领导同意后,答应退订,收回了我的汽车订购合同,订金收据,刷卡回执单,并告知我订金在2到3个工作日左右会打到我的银行卡上,本以为此事已结束。 10月20日上午,我打销售的电话问何时订金能退下来,被告知要15个工作日,并需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才能退订,可是16日的时侯明明已经给其领导打过电话,当时第一感觉是他在拖延时间,于是我跟他说,3天内没有给我退订的话我要去工商部门投诉,结果销售给我来一句,去吧,没关系,随后便挂断我的电话,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态度转化的这么快,素质问题还是? 10月20日下午,我拨打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12315热线反映情况,后有4S店一女员工给我来电话(没有问其姓名及职位),问我什么情况,然后就说先向销售了解情况,后无音讯。 10月21日早上,我拨打4S店该女员工电话,被告知,订金不予退还,要不等11月15号车到了过来提车,反正订金不给退,去哪里都一样,我跟她说,这是因为他们4S店违约,逾期未交车在先,她说没办法,反正订金交了不能退。后来我拨打开发区工商部门反应情况,工作人员告诉我,工商部门只能帮助协调,并没有强制的法律效应,如果协调无果,建议走法律程序。 我现在有三个问题:1,4S店违约在先,未按约定日期交车,并已给我造成损失,为什么还不给我退订金,而且我当时签的是汽车订购合同,交的是订金,为什么就不能退,这是霸王条款吗?强买强卖? 2,10月16号同意退订金,说2到3个工作日就可打款到银行卡上,10月20日又说要15个工作日,10月21日又说不能退,既然不能退为什么等到11月15日没有车又再给退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3,4S店现在一直在钻合同没有写明具体提车时间为由,拒绝给我退订,那当时销售承诺的又算不算是在欺骗消费者呢?另外对4S店对待此事的态度感到强烈的不满。 希望能在这里得到帮助。
品牌车型:东南DX7
单号:48702
诉求问题:泉州华元4S店以模糊合同加口头承诺欺诈消费者,逾期不让退订。
投诉时间:2015-10-22 1:22:15
经销商:泉州华元东南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