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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汽车上海弘仁集团漕宝店无理由拖延交车时间

我于2014年12月20日与比亚迪汽车上海弘仁集团漕宝店签订购车合同,购买比亚迪秦新能源汽车,交定金1万元,合同约定2015年4月6号前交车。2015年3月30日销售赵郑通知交剩下的购车款14.03万元,并可与几天内提车。购车全款2015年3月30日付完后,一直到4月底都没有提车,期间跟销售赵郑沟通过数次,最终得到的答复是比亚迪汽车厂家2014款秦已停产,需要交1万元升级费用才能提到2015款新版秦。因考虑等待了4个多月的时间,无奈于2015年5月4日又补交了1万元。之后根据销售的通知于6号购买了车险,办理了临牌,但6日下午去店里提车时,跟销售去车库竟被告知车子没在车库,还在厂里升级,说很快就好。又等到9号,销售说9-10号这两天一定能拿到车,10号销售又改口说还要等两天,一直到现在依然没有准确的提车日期。期间销售及店里不断找理由,找借口,无理由提价,无理由拖延提车时间。希协助解决。

品牌车型:秦DM

单号:43105

诉求问题:比亚迪汽车上海弘仁集团漕宝店无理由拖延交车时间

投诉时间:2015-5-10 20:32:02

经销商:上海弘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