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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广汽本田雅阁HG7242AAC5轿车,5个月发生自燃,厂家拒赔

2013年12月14号购买广汽本田雅阁HG7242AAC5轿车一辆,提车以后未进行任何改装,行驶4700公里时按厂家说明要求在白城4S店进行首保,2014年5月22日晚21点40左右,停放在小区楼下的我的雅阁汽车突然发生自燃,此时汽车已经在楼下静止停放近3个小时,目前车辆累计行驶仅仅7300余公里。 发现汽车自燃的第一时间内拨打119,21点45分左右消防车赶到进行灭火,大约十五分钟后大火扑灭,但汽车已经烧毁,市消防进行现场勘察后,排除外界因素,系汽车本身原因自燃。 5月23日下午2点30分左右4S店来人到现场,市消防相关人员也到场,为了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市消防还邀请盟消防相关专家来现场共同勘察,盟消防及市消防进行现场勘察后,也排除外界因素,判断系汽车本身原因自燃,但4S店来人没有提出意见,只是说等厂家来人后到现场,听厂家的意见,等到厂家人员到现场后共同做鉴定。 5月26日11点20分左右厂家及4S店相关人员又来到现场,同时要求消防大队人员也到场,我们给市消防打电话,十分钟后,市消防人员就来到现场,厂家来的专家开始对车进行现场勘察,消防人员在旁配合,并对厂家提出的质疑进行一一解答,经过四十分钟的现场勘察,厂家与消防对现场起火点及起火原因达成一致意见,厂家专家还要求看一下救火现场的照片,厂家专家在离开现场时还表示说:“以消防鉴定为准”,来到市消防大队,消防大队把现场照片给厂家观看,厂家没有再提出异议。 5月28日消防根据与厂家现场勘察结果,出据了一份现场鉴定书,对起火原因认定为:起火部位位于发动机舱内蓄电池和保险盒位置,起火原因排除雷击、静电、吸烟、玩火、放火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不排除轿车蓄电池和保险盒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5月28日根据消防鉴定结论,我方已将鉴定书传给厂家人员,厂家人员看过后,开始一味的推卸责任,直接表态非质量问题,干脆说是外来火源所致,不认可消防出具的权威认定书,拒绝赔偿,还说可以到法院去告,广州本田作为一家合资企业,对于这件事情上根本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购车时态度热情,出了问题不承担责任,特向315投诉!

  • 购买广汽本田雅阁HG7242AAC5轿车,5个月发生自燃,厂家拒赔

品牌车型:雅阁

单号:40804

诉求问题:购买广汽本田雅阁HG7242AAC5轿车,5个月发生自燃,厂家拒赔

投诉时间:2015-2-8 10:27:22

经销商:广汽本田汽车回龙观特约销售服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