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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保条款不合理,车未用先超期。

今年6月底7月初我买了一辆长安迷你家庭轿车接送孩子上学用,买车时售货方介绍说在两个月或2500公里之内进行免费首保。当时我没有驾驶证,在两个月之内我没敢用车,我以为只要不超过2500公里去保养就行。可是11月2日到了售后去保养,却以超期为由让我自费,结果我多花了198元的保养费,心里有一种上当的感觉。何为磨合?所谓磨合就应该是在汽车运行中发动机内部的各部件产生磨合,车不动何来磨合?请问:“你的车出厂2月不卖也要保养一次吗”?车磨合的是里程,是机器内部的机件,不是磨合的时间。在新车不用的情况下零公里保养是没有意义的。况且售后说里程超点倒无所谓,时间超一天都不行,无语。经我县销售公司经理、济宁销售公司老总与厂家协商未果,我还是多花了198元的冤枉钱,这种先到为准的条款就是给消费者设下的陷阱。

品牌车型:奔奔MINI

单号:3663

诉求问题:首保条款不合理,车未用先超期。

投诉时间:2012-11-7 20:48:19

经销商:济宁市巾帼汽车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