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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起元4S店无车不退订金,价格欺诈

事由 本人于10.14到上海交运起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销售员李明捷商谈途安智尚版车型,此车型基本款厂方定价为149800元,店家优惠16000元。本人提出需要加装ESP选装包的车型,销售员李明捷提出暂无此车,并说加ESP的车比不加的要贵6000左右并提车不知道什么时候。那我提出暂时不订,让他帮忙找找。对方提出因带ESP包车型较少,建议我先付订金,这样一有车他可以下单,不会错过机会。我同意并支付了5000元订金。 10.22号接到销售员李明捷电话说找不到带ESP的车型,建议我换车型。我不同意并告知没有就退掉,我也告诉李明捷我托朋友在找此车型,那李明捷说再帮我找找。 10.30中午13点我致电李明捷问他有车没,李明捷明确说没有,那我说我朋友找到了,在问我。我当然想要。李明捷说他现在又点忙等下联系我。过了1小时他没联系我,我因着急让朋友在其他店付了订金。而后我打电话给李明捷,他又说也有车了。当时我就说我不要了,我有车了,要退订金,李明捷不同意。那我说如果你有车我今天提车,今天提不到车就退我订金,李明捷说今天来不及不能提车,我不能同意要求退回订金。 要点: 1. 我是在明确交运起元无此车型后才在它处订车。交运起元应退订金。 2. 后来了解到途安加ESP车型厂方定价为15230元,与基本版相差仅为2500元。而第一次与销售员李明捷商谈时,对方却说12530这款不是加ESP的车型,是另外一种加侧气囊的车型,加ESP的车型要6000元左右(实际订单式算为5500元)。此行为为利用消费者不知情,信息不对等的情况误导消费者,存在价格欺诈。 3. 签署的《车辆订购单》为订购行为,却在“订金金额”一栏用“定金金额”字样,存在协议陷阱,为不公平协议。 要解决的问题: 要求对方及时返还订金。

品牌车型:途安

单号:3472

诉求问题:交运起元4S店无车不退订金,价格欺诈

投诉时间:2012-10-31 10:49:44

经销商:上海交运起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