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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悦不履行合同义务

本人于2014年8月23于东莞市南城莞太路白马段的华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一辆长安CS75SUV(1.8T自动精英版)颜色为:琥珀金。合同签订为我即时支付车身全款135800元,可在一个半月内选车办理上深圳牌,提车时支付合同尾款。 订车之后一直无新车交付进度消息,在9月24日我次催促下,华悦的销售人员告知其公司订购系统内并无我所订购的琥珀金色,说是长安汽车公司不接此颜色单,要求我接受钛金灰这个颜色,而且无法在合同内交车,只口头承诺10月15日前给我一辆钛金灰的车子,对此我明确表示不接受,要求其履行合同内容,华悦的于经理于9月28日中午信息回复:无法交付琥珀金颜色的CS75,要求我更换颜色。对此我十分愤怒,为什么在订车时没有告知琥珀金颜色不能交车?为什么是在我的多次催促下才发现此颜色没有下单,而之前并无任何信息?为什么出现此问题后只是一再要求我更改颜色而没有主动去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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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车型:长安CS75

单号:32597

诉求问题:华悦不履行合同义务

投诉时间:2014-9-29 21:10:13

经销商:东莞市南城华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