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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格林威中环福特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严重的商业欺诈

5月24日,本人在上海格林威中环福特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中了一款售价19万元左右的福特新蒙迪欧汽车,由于没有现车,我与4S店签订了买卖合约书及购车备忘录并支付了3千元购车定金,双方约定在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内交车。 买卖合同签订后3个多月时间内,本人多次去4S店沟通以及拨打了近20个电话和短信向4S店询问,销售人员给出的答复千篇一律:货源紧张,被厂家制约不给他们车,已向总部催促了,我们也没办法。直到9月,也就是合同签订后的第四个月,本人再次催问下,销售人员才表示,由于货源紧张,4S店无法按合同时间交车。苦等了4个月,等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2014年9月8日,本人来到4S店提出退车,并要求按照购车备忘录中的约定所述,4S店构成违约需双倍返还所缴纳的定金。但本人的退款要求并没有立即得到满足。4S店表示,退款必须向上级公司层层上报并批复,估计要再等待5到7天才能退。 2014年9月19日,本人与4S店就违约赔偿问题进行沟通。4S店经理表示,由于厂家对4S店进行了该车辆分配制约,导致无法按时交付车辆,故不构成违约责任无法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对于上海格林威中环福特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这种说法本人实在无法接受,这是4S店对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而找的借口,本人将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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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车型:蒙迪欧

单号:32139

诉求问题:上海格林威中环福特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严重的商业欺诈

投诉时间:2014-9-19 17:48:47

经销商:上海格林威中环福特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