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发动机报废,厂家不管
2013年5月16日,本单位新购买丰田逸致汽车一辆,至今行驶34000公里,期间本车的保养均在正规丰田4s店进行。期间本车未出现异常。 2014年8月21日,本车在石家庄西二环与南二环附近行驶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我急忙靠边停车,下车后打开前引擎盖发现发动机冒烟,地上一滩机油。随后和4s店联系告知情况等待救援。将车子拖回4s店,修理师傅检查后说是第四缸连杆断裂,缸体打穿。因我车子还在保修期内,我要求更换发动机,4s店说要拆解发动机做鉴定。8月27日,4s店在我方不在场情况下拆解发动机,通知我方是因为进水所致。因本车有专职司机负责,车子也未曾有涉水情况,据我了解,若发动机进水不可能正常使用,并且故障发生前,本车正常行驶,未曾有任何异常征兆。4s店解释说,涉水潜伏期是1个月到1年,不予保修。 这种做法作为消费者难以接受,厂家与4s店的不负责任的做法,很让消费者气氛。 我要求更换发动机及赔偿期间的所有损失。我要维权!我要厂家及4s店作出合理解释及致歉!
品牌车型:逸致
单号:31670
诉求问题:保修期内,发动机报废,厂家不管
投诉时间:2014-9-10 19:22:35
经销商:石家庄弘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