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漏油、赔偿
本车属于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3年12月30日起,召回2006年1月17日至2011年12月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06至2012年款别克凯越汽车,涉及数量为1,218,163辆;召回2009年4月9日至2011年10月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0至2012年款雪佛兰新赛欧汽车,涉及数量为243,297辆。 但在半年之久,本车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通知直接导致2014年7月9日,在行驶当中发生漏油。所幸没有发生火灾事故。在致电4S后,也并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只得致电厂家客服,与4S态度差不多。在本人联系保险公司拖车后,到达4S维修。对漏油问题进行了解决,但在没有主动联系车主召回及漏油造成的经济损失两方面做出任何解释及说明。
品牌车型:凯越
单号:29026
诉求问题:召回、漏油、赔偿
投诉时间:2014-7-15 17:18:41
经销商:赣州运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