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V3菱悦自燃
我于2010年12月购买了一辆东南3菱悦,该车在2014年2.3日16点20多分生自燃,当时用灭火器进行自救但没救灭,当时报了110和119。2.4给厂家打电话,厂家说让4S店工作人员先过来看一下,2.15日厂家派技术人员过来看了一下,然后回去研究了给出以下理由:1、该车是底牌杂草接触引起的着火;2、该车没在4S店保养。关于以上两条原因很荒唐因为:1、当时在行驶的路上根本就没有杂草,且出警第一现场的消防给出的认定书明确认定是:排除外部原因,不排除车辆油路起火。2、虽然我没在4S店保养,但在我们县城根本就没有东南的4S店,我都是在东南的特约维修站保养得,这跟4S店有什么区别呢。3.4日厂家仅仅让4S店通知我说再买辆车给的优惠价还不如4S店员工的内部价。希望贵处能帮忙维护一下我们消费着的权益。谢谢!
品牌车型:V3菱悦
单号:23608
诉求问题:东南V3菱悦自燃
投诉时间:2014-3-8 21:57:08
经销商:青岛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