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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在2013年6月26日在上海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一辆现代朗动自动领先型汽车。明明在与销售人员成交的最终裸车价为118000元,却不知道为何竟然在最终订单车款一项注明的是原价125800元,而办保险以及办牌照在内的成交总价又另行注明在了车牌代办委托书的单上,还有汽车内附带的赠品也是注明在了代办委托书上。因为是第一次购车很多东西都不清楚,当时也没有跟销售人员核实清楚,导致我在此情况下还付了5000元的预付款。订单后第二天(即6月27日)因个人原因希望撤销代办车牌的委托书,没想到仅仅相隔一天4S店态度就恶劣到极点,严重声明说撤销委托书可以,但是购车款要另议,而且车辆内所含赠品也需减掉。原本说好的代办理车牌费用是5800元,如果我要撤销也只能退回4300元,这是什么逻辑,明显就是逼着我要买这款车就必须让他们上牌,不然我就得大亏本的去购买?试问4S店的利润都是靠车牌所得吗?仅仅是撤销一个车牌代办而已,4S店为何可以如此蛮横无理?还没买回的现代车让我经受如此大的欺诈行为,对品牌信任度我持保留态度!如果没有相关部门解决此事,那消费者的权益到底在哪里?即使买卖双方都无异议的签订了协议,可是这是买车又不是买白菜,属于大件商品,而且仅仅相隔一天,为何商家可以完全剥夺消费者的后悔权?

  • 上海浦东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品牌车型:朗动

单号:14316

诉求问题:上海浦东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投诉时间:2013-6-28 21:13:09

经销商:浦东新区沪南公路5191号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