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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金退订

本人于2013年4月1日至位于浦东沪南公路(近下沙镇)上海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业务员签订了一份购车订单,刷卡给付2000元订金。该购车订单所含内容中预付款一项为空白,而且也没有给付任何收款收据,因个人原因需退订,经过多次协商,但是始终没有结果,该4S店以购车订单中(14条:本订单有效期自签名之日起玖拾天。如逾期未履行合同的,所付预收款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15条: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履行该订单,已付预付款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这两条表示不能退还订金,本人认为上海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购车订单中没有显示消费者订金支付情况,且购车订单中14条,15条根本不能作为不退还订金的依据,综上所述本人恳请合理合法保障消费者权益,退还2000元订金。此致 盼回复

  • 上海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金退订

品牌车型:朗动

单号:11440

诉求问题:上海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金退订

投诉时间:2013-5-8 10:01:28

经销商:上海联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