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汽车投诉 > 长安汽车 > 奔奔EV > 正文

私自更换动力电池包 不给任何维修单据和证明

2018年10月23日购买的的长安新能源EC260行驶到5825公里时 2019年7月22日接到经销商通知 汽车升级保养 把车交给经销商后于9月21日接到经销商通知去取车 9月22日取车时发现整块动力电池包已经被更换 向经销商索要更换凭证或售后维修单据时 经销商不给提供 什么证件都没有 也不给提供任何更换电池的证明 打电话投诉官方客服 客服也只是说尽快解决 维修售后打电话说 没有任何手续 不给开任何证明 来回推脱!

  • 私自更换动力电池包 不给任何维修单据和证明
  • 私自更换动力电池包 不给任何维修单据和证明
  • 私自更换动力电池包 不给任何维修单据和证明
  • 私自更换动力电池包 不给任何维修单据和证明
  • 私自更换动力电池包 不给任何维修单据和证明

品牌车型:奔奔EV

单号:106641

诉求问题:私自更换动力电池包 不给任何维修单据和证明

投诉时间:2019-9-24 9:58:33

经销商:长安新能源潍坊铭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