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汽车投诉 > 长安凯程 > 长安之星2 > 正文

发动机维修(长安汽车)

2016年3月我在海门永安购长安之星二代一辆2017年5月维保师傅提出更换火花塞2018年3月正常行驶发动机报警次日去昆山福海师傅检测发现火花塞断裂发动机三缸受损严重他们表示基本确定是海门永安在更换火花塞时操作不当造成的brnbspnbspnbspnbsp为了能有车用我自费更换发动机缸火花塞花费***3448后多次与海门永安商量赔偿事宜该司以火花塞质保半年师傅操作失误无法判定等所谓理由拒绝赔偿联系长安公司客服仅表示会落实总之各种推诿未解决问题甚至都没有任何反馈br车子在质保内另据昆山福海的说法则是南通永安师傅的操作失误因此无论是那种情况都不应该我的维修费所以我要求退回维修费并要长安汽车赔礼道歉

  • 发动机维修(长安汽车)
  • 发动机维修(长安汽车)
  • 发动机维修(长安汽车)
  • 发动机维修(长安汽车)
  • 发动机维修(长安汽车)
  • 发动机维修(长安汽车)
  • 发动机维修(长安汽车)
  • 发动机维修(长安汽车)

品牌车型:长安之星2

单号:92551

诉求问题:发动机维修(长安汽车)

投诉时间:2018-7-21 14:35:44

经销商:南通永安海门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