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裕隆大7SUV油表不准导致发动机熄火
关于厦门鸿基伟业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与 格上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购车纠纷的情况说明 我是厦门鸿基伟业复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主管王景炉。关于我公司与格上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购车的纠纷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购车来由 1)2016年1月,我公司(厦门鸿基伟业)为了鼓励主管级领导自主购车,经过多方确认,我公司通过厦门裕隆租赁公司(原因:我公司之前与裕隆租赁公司有合作过)找到了格上汽车租赁厦门分公司。 2)格上汽车租赁厦门分公司张一仁总监与李志刚经理来我公司与我谈业务,他们极力向我公司推荐以租代购的模式,也取得我公司的同意,并确定以公司名义向格上汽车租赁厦门分公司以租代购购车。 3)购2辆车:我公司原计划是买标致,但格上租车的介绍他们东风裕隆的车在厦门有销售,于是介绍我们去厦门景裕泰贸易有限公司看。最终我与公司另一主管陈顺和各订了1辆车。其中:一辆是纳智捷大七,车牌号闽D-7325W;另一辆是纳智捷优6,车牌号闽DM276W; 4)每月格上汽车租赁把发票开给鸿基伟业,公司再把月租金转给格上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费用公司是从我们2人工资里扣)。3年后格上租车公司把保证金退给鸿基伟业公司,我们用保证金的金额再给格上,再过户给我们2人。 5)车辆上牌:格上汽车租赁公司厦门分公司把车辆手续办好,挂好车牌(是挂格上汽车租赁公司的)后,我与陈顺和于2016年2月5日去厦门湖里大道:厦门景裕泰贸易有限公司把车开回公司。 二、1个月内车辆出3次故障 1)2016年2月5日开回来公司; 2)出故障车辆:纳智捷大七 3)第一次出故障日期:2016年2月10日 故障事由(当天并未处理好): 2016年2月10日我开着纳智捷大七在翔安大道上正常行驶中突然熄火(当时是春节正月初三,路上车少,幸好没有造成被追尾的事故)。 于是我当时联系格上的李志刚经理,他正好在福建建阳过年,于是他与景裕泰汽车生活馆联系,叫售后的人员过来施救,当时到现场用电脑检查很久,没有查出原因,说要叫拖车来施救,要拖回生活馆检查,于是我走路回大嶝。 第二天问题还是没有处理 2016年2月11日,生活馆打电话说应该只是没有油了,原因查不出,现在还在放假期间,如果要用车就先开回去,因为春节也是想用车,我到景裕泰汽车生活馆开车,自己去加满油回来,但以后在加油时,油枪跳枪时,油就喷出来,于是我打电话给格上的李志刚与景裕泰汽车生活馆,生活馆的张总讲,现在他们正在搬公司去海沧,叫我注意点开着,过些天去检查一下。 4)第二次出故障日期:2016年2月25日 我从公司到机场接客人,开到杏林大桥上,突然熄火,这次也算命大,没有造成事故。 于是打电话给格上的李志刚与景裕泰汽车生活馆,景裕泰的张总叫我打电话给4000588888紧急救援电话,就说车子油表不准,没油了,赶紧安排送油,但救援的讲没有办法送油,叫拖车过来,于是我又安排公司车去接客人,我等救援拖车,拖到海沧景裕泰汽车生活馆维修,给我讲换了部件,问题解决了放心开,于是我把车开回公司。 5)第三次出故障日期:2016年2月29日 我从大嶝开车出来到公司路上,在大嶝桥头翔安东路蔡厝路段又熄火了,于是又打电话给格上李志刚与景裕泰汽车生活馆的张总,张总讲,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先送油过来给我,等他们与格上汽车租赁公司,东风裕隆公司的技术商讨好解决方案再把车开到生活馆彻底解决,我只好再等他们送油过来。 三、3次故障后车子没法开,问题一直不处理。 在格上租赁公司未彻底解决车的问题期间,我每天提心吊胆,通过各种方式联系维修。 1) 在这期间,我与格上汽车租赁与东风裕隆的客服人员打电话,希望格上汽车租赁公司与东风裕隆方面把解决技术方案尽早给景裕泰汽车生活馆,如果以前有这样的案例,以前如何解决的方案,直接给生活馆,如果只是我这一辆车这问题,就安排技术的来厦门解决,也可以开到东风裕隆杭州车厂去检查,好解决我这车问题。 2)每天开车都是提心吊胆,行驶中熄火是非常危险的。 3)加油都是200公里就要去加,在加油过程中经常会喷油出来,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说你这车这样太危险了,还是要尽快去修好,要不然,会造成重大事故。 就这样一直等到2016年5月10日,格上汽车租赁的李志刚与景裕泰的工作人员来我公司把我的大七开去海沧生活馆检查,在检查了10天左右,打电话给我讲,这车好好的,没有问题,叫我去开回来用。 我当时就持怀疑的态度,也直接跟他们说了车子确实是有问题,真找不到问题,您们安排二个人去试开一下总可以吧? 他们给我答复是没有时间给我试,这我真的很生气了。我想任何人遇到这事也会生气的。 四、一波三折的问题处理 1)12315留言 我在网上给厦门的12315留言,12315的消协给我打电话,思明区的,他们也去格上厦门分公司去做工作,也到景裕泰汽车生活馆去了解,希望协调解决这问题。 2)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经思明区消协协调后,格上汽车租赁的张一仁总监终于给我打电话,如果景裕泰汽车生活馆方面不愿意试车,他去试。 于是在2016年6月13日,在翔安隧道中熄火了,当时张一仁总监就打电话给我,说车在翔安隧道中熄火,与我之前发生的熄火一样,现在正联系翔安隧道管理部门的拖车拖出隧道,再叫拖车拖到海沧景裕泰汽车生活馆去检查,说找到问题,应该就可以解决了。 3)海沧景裕泰汽车生活馆开始扯蛋了 张一仁总监送车到海沧景裕泰汽车生活馆的第二天,生活馆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你这车昨天拖过来的车油箱撞坏了,要我出油箱的钱,他们吃亏些,出工时给我维修,于是我让他们先不要修,直接报警与报保险,先把问题搞清楚。 此时,我是疑惑的。 第一:从2016年5月10日你们到我公司把车开走,我再没有碰一下车; 第二:车开过去检查了10几天,还说找不到问题,让我安心去开回来的话; 第三:车是昨天格上总监在翔安隧道熄火,才拖车到你们公司的;怎么会叫我出油箱的钱,你们吃亏维修呢? 五、投诉无果,起诉遇阻 1)投诉无果 于是我把这问题反馈给格上,他们也说景裕泰有些无耻了,12315的工作人员也说如果是这样,他们已经涉及故意欺诈,就不是他们能协调的了,还是走法律程序吧,后来他们叫我先撤销投诉,直接走诉讼。 2)起诉遇阻 我希望与格上和我一起起诉东风裕隆与景裕泰汽车生活馆,但等了很久,格上回复说,他们不打算起诉,叫我自己起诉,说他们都是同一个公司的,都是台湾裕隆集团的分公司与合资公司,不好起诉。 但我的车主名称还是格上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主体起诉也不对,那我也只好叫格上与景裕泰和东风裕隆协商如何解决大七的问题。 我的想法很简单,因这车熄火的问题查不出,又没有解决方法,就只有退车吧,但一直没有结果。 3)车质网上投诉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在车质网上投诉。以下是东风裕隆在车质网上回复给我的具体内容: 当前投诉状态:厂家已回复,请给予评分。 您的投诉于 2016-09-20 10:19 已提交至车质网。 您的投诉于 2016-09-20 10:36 已通过审核。 您的投诉于 2016-09-20 11:24 已得到厂家受理。 您的投诉于 2016-09-23 16:56 已得到厂家回复,您可以进行满意度评分。 东风裕隆厂家回复: 1、此案车辆,汽车生活馆实质上是将车辆销售给格上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有租赁公司以租代售模式提供客户使用。2、车辆从2月份开始反映熄火问题,3月份保修更换油泵处理。后客户表示故障再现,生活馆人员对油表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并未发现故障点,让客户再观察一段时间。3、6月份,客户车辆再次熄火,并拖车到生活馆,生活馆检查车辆,发现油表指针明显不准,后进一步检修,发现油箱有明显外力撞击(属客户不当),油位传感器浮子变形。4、目前车辆已经修复,但是客户不认可,怕问题再次出现,希望退车处理,并通过多个渠道发布负面。5、客户帖子中称多次拨打厂家400热线,无人回复,事实上我们经销商多次上门服务并于9月1日上门与客户洽谈,只是客户一直不认可处理方式。 5、总结:5.1客户虽然反映多次出现熄火,但是实际查到故障的仅2次(其中一次为外部原因),且目前故障已经解决,不符合汽车三包法退车要求。5.2客户车辆属性为营业性使用,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三包法,退车要求不成立。5.3客户车辆由租赁公司售出,与纳智捷厦门景裕泰无直接责任关系,如客户需要退换车,建议直接找租赁公司处理。 东风裕隆直接认为这车的熄火次数不够,再一个是这车是格上的,要退车也是格上去找他们退,认为我没有资格找他们。 六、暂停缴纳租金,并下达了告知函,仍旧无果 于是我要求公司出一份告知函给格上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暂停付款的通知,并把这辆车的问题与暂停付款原因注明了,希望尽快解决我这车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好尽快把陈顺和的优6的月费用付了。因优6的车没有问题,只是公司每次都是一起支付的,总共付给格上连同保证金合计总共付181280元。优6车款在12万元左右。也交待格上厦门分公司把此函给格上总部与台湾裕隆集团公司,让台湾裕隆集团与东风裕隆协调一下,尽快解决问题,这一辆车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不要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用顺丰快递寄给格上厦门公司,李志刚收。 在此之前我公司的2辆车的月付款都及时付给格上公司,从来没有拖欠过,所以我公司一直在等待,等格上帮忙处理问题。 所以格上汽车租赁(上海)厦门分公司在2016年9月30日发一个告知函给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厦门景裕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是告知函的内容是格上的李志刚用微信发给我的: 然而一直没有等到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的回复处理意见,也一直没有等到格上的处理意见,只是格上的短信每月一直都有来: (格上租赁)温馨提醒:您好!您在本公司承租的车辆付款日即将到期,烦请及时缴款,以免逾期产生滞纳金。如已缴款,请忽略此信息。 我也将此信息复制发给格上李志刚,他也说是格上财务例行的短信,他们也在积极解决问题。 七、格上汽车租赁安排专人处理,仍旧无果 在拖了一年以后,2017年1月19日,格上汽车租赁李志刚带一个说是台湾裕隆集团总部来的郭伍芳来我公司,告诉我台湾裕隆集团总部很重视这纳智捷大七的质量问题,郭伍芳将一直在厦门协调解决这事完结再回台湾。我也很相信他们台湾裕隆总部的诚意与解决事件的决心。 后来:格上的发来信息说要用诉讼来解决这事,我也觉得可行,因为东风裕隆认为车是格上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我也没有资格去起诉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和厦门景裕泰贸易有限公司,所以认为只有格上汽车租赁公司有资格对他们提起起诉。 八、无辜被格上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起诉 万万没想到的是,格上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却直接起诉我公司、王景炉、陈顺和。这是我根本没有想到的。 格上公司在整个事件的处理上,对问题解决的主体都弄错了,对造成真正原因的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与厦门景裕泰贸易有限公司等责任公司没有起诉,反过来起诉真正受害的消费者。 再者,我到网上搜索东风裕隆纳智捷大七的信息时,才发现当时在台湾生产的台湾裕隆集团的纳智捷大七就有油表不准,行驶中熄火的报道,东风裕隆是用台湾裕隆集团提供的技术生产的大七。 九、这次购车,弄得身心疲惫,消费者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我第一次熄火,格上汽车租赁公司与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应该就知道熄火的真正原因,而只想用拖的办法,让我处在巨大危险中,如果我行驶中熄火被追尾造成事故,他们只认为是交通事故,他们就可以免责了,如果侥幸拖过3年,他们更可以不管了。 所以这次的官司格上追责的主体就错了。造成我与公司及陈顺和的极大麻烦,我为了这一开始就是故障的车,头尾用了95天,也提心吊胆了95天,也造成我本人近2年来的精神压力与负担,也造成我本人的出行不便及公司的财产损失。还为此请律师,上二次法庭。 以上是我对整个事件的陈述,恳请您能帮忙,为消费者争取应该有的权益。
品牌车型:大7 SUV
单号:86883
诉求问题:东风裕隆大7SUV油表不准导致发动机熄火
投诉时间:2018-3-10 9:04:49
经销商:纳智捷厦门景裕泰汽车生活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