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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自然

本人杲立坤于2014年1月份在西安华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2013款北京现代途胜轻型客车一辆,合格证、发票、购买车辆后经销商邮寄给我,买了购置税之后去车管所入户,车管所检验车辆时发现发动机号码(DB174461)与合格证上面发动机号码(DB147461)不属,拒绝入户致使车辆无法使用,和经销商协商直至2014年4月份才收到经销商重新邮寄来的合格证,发票,2014年4月24日在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车辆才正常使用,车号甘GH0758.现在车辆行驶53000公里。 2017年4月22日早7点50分左右本人驾驶该车从山丹县城出发8点30分左右到达山丹县陈户镇王城村老家门口,车辆停放约半小时左右发生自燃,在场三人及时发现及时扑灭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当时致电北京现代总部,总部委托张掖银通4S店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工作人员询问了事情经过并拍照。并要求我报火警,报火警消防大队了解了现场情况后(火已经扑灭,没有人员伤亡),说不需要出警了。4月23日我致电张掖银通4S店工作人员,张掖银通4S店工作人员回复我说厂家回复火灾系外部火源造成(我没看到厂家具体文字性的回复材料)。张掖银通4S店工作人员又让我找消防大队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4月25日我去消防大队说了具体情况,消防大队回复我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必须有权威检测机构的报告,但检测过程必须有厂家出面拆解车辆,我告知张掖银通4S店工作人员后回复我他们没办法处理这事,敬请消协,工商给与维权帮助,谢谢。

品牌车型:途胜

单号:70181

诉求问题:车辆停放自然

投诉时间:2017-4-26 8:52:28

经销商:西安华中汽车销售服务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