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理赔
8月29日我在左中右微公交租赁公司租了微公交(浙A2SN73)出站时碰撞到停在路边的左中右微公交(浙A2ZC05),出事故后我及时报了警,并按照租赁站点工作人员要求上交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向左中右垫付1000元。同时向中银保险报了险,查勘员因G20限行未到现场,两车直接拖去了左中右指定的修理厂。G20结束后,中银致电我说正在定损我承租的73车辆,但被撞车辆赔不了,理由是被撞车辆也是左中右单位的,不构成第三者责任,让我找左中右协商,致电左中右,未果。9月20日致电中银保险,才被告知被撞车辆并未开始修理,预计定损在几百到几千不等,看修理厂是修理还是换部件。 注册左中右会员时并没有明文规定撞到同单位车辆不属于第三者责任范围,从保险角度来说,投保人均是左中右,确实不构成第三者,但我作为承租人,我租了车就属于一个独立的使用个体,撞到不是自己名下的车辆外都可以构成第三者责任。现在杭州城随处可见的微公交,出现同租赁单位发生碰撞的概率很大,很难保证不会有意外,那又怎么保障承租人的权益。同时,左中右的事故处理负责人全程都没有联系过我,作为不熟悉理赔流程的承租人来说很被动,对于异议也是放任之。
品牌车型:康迪小电跑K10
单号:61381
诉求问题:租赁车辆理赔
投诉时间:2016-9-29 13:28:44
经销商: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