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本田龙山4S店用库存16个月的车冒充新车
至:广汽本田、广汽本田龙山4S店 Cc:315汽车投诉网 首先恭喜广汽本田荣获2012-2013年度中国“最受尊敬企业” 之一的称号,但愿贵企业能对得起这个称号。我姓俞,佛山市高明区常住居民,投诉如下问题: 我太太文女士于2013年11月2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合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龙山4S店)提了一部2013款豪华版奥德赛,车身颜色:珍珠白,车架识别号:LHGRB3850D8006011,购车价:257000元,销售顾问是谭铭良先生。同年11月5日由谭铭良先生负责在高明车管所办理过线手续,我太太陪同。当日才看到该车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居然发现我们欢欢喜喜购买的新车居然显示生产日期:2012年7月3日,检测报告显示车辆登记日期:2012年8月2日。也就是说广汽本田销售的新车居然是16个月以前的!! 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又致电谭先生,谭生开始表示那是车辆的审批代码,车肯定是新车,应该是2013年7~8月份的。我告诉他日期是车辆一致性证书上签注的,他后来表示再查查记录。 尊敬的神子柴受昭先生、郁俊先生、谭铭良先生(代表贵店老总):你们都是有钱人,可能不在乎几十万,对于我们而言,都是积攥下来的血汗钱,希望多年的积蓄换来喜欢的爱车,当知道是15个月以前的库存车时,我们崩溃了,16个月也就是480天,我是驾龄快20年的老司机了,知道那么长时间的库存车(也可能是展示车)机油时间长了变质、雨刮器胶条会老化、电瓶处了长时间亏电状态亏电时间长了永远充不满的亚健康电池、轮胎老化、制动液等等都是潜在问题。我们买这部车看重的是广汽本田这个品牌,相信大品牌的质量和服务,难道广汽本田就是这样对待中国人吗!中国“最受尊敬企业”难道就不懂得告知消费者吗!难道中国的消耗者就没有知情权吗!难道我们要求换一部新车过分了吗!难道中国的法律法规对你们没有约束性了吗!你们的眼里是钱大过法了吗! 我们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国人,我们目前还相信正义公理,我们要求尊敬的神子柴受昭先生、郁俊先生、谭铭良先生(代表贵店老总)尽快给我们更换一部新车。我们虽然只是你们不在意的中国居民,为了不甘心做受骗的傻子,我们有决心有准备追讨中国消费者的权益。在收到答复之前我们保留小强热线、今日关注、媒体网络、12315、焦点访谈等的维权方法。 尊敬的广汽本田,我们目前还相信正义公理,你们还相信吗?我们希望贵公司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圆满处理这件事,还消费者一个公道,也对得起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的称号。 一个愤怒中的新车主。 注:4s店已经和我们协商处理 电话:13929956999 2013-11-6 11:00 补充:按照(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销售者义务(五)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和(七)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销售信息; 我们的三包凭证上根本没有生产日期等销售信息,这是蓄谋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
品牌车型:奥德赛
单号:19178
诉求问题:广汽本田龙山4S店用库存16个月的车冒充新车
投诉时间:2013-11-10 10:47:35
经销商:广汽本田顺德龙山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