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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歧视欺骗消费者,不交车。

本人10月23日于小鹏石家庄万象城店缴纳订金5000元订购小鹏汽车P5 460G版本,销售人员告知约12月底提车,后12月底又拖延至春节前,即2月1日前提车,春节后又告知需要春节后提车,时间不确定。打官方400客服,客服互相推诿,无法找到相关管理人员解决问题,拒绝沟通。同期,甚至后期订相对较贵车型550的已经陆续提车。小鹏汽车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首先,其利用优势地位,在合同中不写明具体交付时间,导致其若违约消费者无法要求退还押金。其次,利用欺诈手段诱使消费者相信可以在其口头承诺的时间内提车。再次,其歧视消费者,优先向购买高价车辆的消费者供车。最后,其利用消费者难以与其沟通的弱点,用拖延的方式拒绝给出任何有效的解决方案。我认为,其销售承诺的时间可以作为补充合同的一部分,应为有效,其在app端擅自修改交车时间,未与消费者沟通属于利用优势地位侵犯消费者权益。

  • 小鹏歧视欺骗消费者,不交车。
  • 小鹏歧视欺骗消费者,不交车。

品牌车型:小鹏汽车P5

单号:128906

诉求问题:小鹏歧视欺骗消费者,不交车。

投诉时间:2022-2-10 16:09:28

经销商:小鹏汽车万象城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