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上海市同普路1236号雪佛兰4s店
投诉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236号雪佛兰4s店不按合约执行产品的销售合同!本人在2020年购买了雪佛兰创酷汽车,后知后觉于今年2022年11月发现问题。+1.+4s店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表示会安装行车记录仪,后续并未执行,并逃避有此合约!时隔一年半,非常幸运我意外找到了合约2.+因销售在后续销售中告知汽车是19年库存车之后,明确要求需要换机油的,销售应许后写在合同中,但是也未实现! 至此,我和销售说明情况后并像雪佛兰通用反馈情况,得到回复,他们不承认有此合约! 今天我拿出合约时,此4s店张经理质疑我合同的合理性,并说明没有签字没有盖章没有法律效应。 至此,请问雪佛兰4s店,此合同是贵公司的合同,其它约定项是贵公司销售与我签署的,他自己本人都承认了合同的真实性。 至此:投诉雪佛兰有故意**消费者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品牌车型:创酷
单号:127897
诉求问题:投诉上海市同普路1236号雪佛兰4s店
投诉时间:Dec 10, 2021 11:16:58 AM
经销商:同普路1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