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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E260L 4MATIC维修超过35日,申请换车

本人于2020年7月在奔驰4S店购买了一部型号为奔驰E260L 4MATIC型号汽车,于11月份在家停放时无法启动,送到4S店进行维修,被告知维修时间需要一个多月。本车从购买到出现质量问题,仅购买使用4个月,行驶8900公里。经过一个多月的等待,汽车始终没有修好。 根据汽车三包法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的,可以进行换车。故我方现在提出换车要求,经销商答复换车需要补车辆的有偿使用折旧费(按三包法规定本人无异议,同意交纳此费用),并且又说现在卖的是2021款E260L 4MATIC,说我当时买的是2020款的E260L 4MATIC,需要补差价3万多元(按三包法规定,经销商在没有同型号车的情况下应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型号,并无补差价的道理)。 我认为目前所卖的汽车型号也是E260L 4MATIC,只是生产时间变了,都是同品牌同型号的汽车,应该走换车程序,换车我可以付折旧费,但不能补差价。而4S店目前坚持换车要补差价,强制我走退车程序。双方僵持无法解决。

品牌车型:奔驰E级

单号:120619

诉求问题:奔驰E260L 4MATIC维修超过35日,申请换车

投诉时间:2021-1-2 19:52:41

经销商:哈尔滨利星汽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