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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大欺客:宝马4S(南通宝宁)损坏设备不赔偿?

我有与4S通话的完整录音,含以下所有内容: 事情经过: 2017.4,在南通宝宁购买的X3,近期提示蓄电池故障, 2020.4.20(大约),送修至宝宁检查电池。检修技工对原厂的行车记录仪改,自行进行了改排线、刷系统等操作,致设备无法开机。 当场,技工在折腾两小时后,确认设备已坏,前台答应换一台新的设备给我。 但是,隔天4S来电表示保修期过了,不能换新的只能给我换4S的翻新机(我很惊讶,但就是翻新机)。 再过一天,4S又说只给我修。 5月1号,4S最后来电说:你行车记录仪本来就坏的。反咬一口。 我的唯一要求:我有录音,4s技工本人和客服均承认损坏了我的设备,要求按照开始的方案,直接赔偿一台原厂新行车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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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车型:宝马X3(进口)

单号:113665

诉求问题:店大欺客:宝马4S(南通宝宁)损坏设备不赔偿?

投诉时间:2020-5-1 21:39:37

经销商:南通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