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福特福联4S店销售不合格轿车欺诈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
2017年9月7日,本人在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福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07号,联系电话:0514-85119333)购买一台福特福睿斯轿车(品牌型号:福特牌CAF7154A5,车身颜色:红色,车辆识别代号:LVSHFFAL4HS200184,发动机号码:HA510148)购买当天本人发现此车异味严重,询问销售人员,销售人员说新车都这样,时间长了就好了,我听信了销售人员的说辞,就开回家了,此车开了两年多,车内异味依然严重,人员坐在车内有恶心胸闷呕吐的情况,不光本人以及家人有此反应,本人的很多朋友乘坐此车也有同样的恶心胸闷呕吐的情况,此车属于不合格产品,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福特作为美国品牌,严重侵害中国消费者的权益,本人强烈要求扬州福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退还本人全部购车款,并以本人购车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品牌车型:福睿斯
单号:112974
诉求问题:扬州福特福联4S店销售不合格轿车欺诈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
投诉时间:2020-4-9 18:19:09
经销商:扬州福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