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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速度与宣传广告不符

2019年3月,同款车型多起自燃起火,深圳发改委勒令整改,全系车辆召回,6月放车,7月又连续自燃,厂家进行召回,后面去售后保养,售后不通知,不协商,私自刷系统,导致以前充电140A电流降到98A,跟他们沟通说是厂家安排的,神不知鬼不觉的刷系统,续航200公里续航充电2.30小时,一天充两次,也就是说一天充电就要5个小时。大大减少司机的收入增加用车成本。充电停车费,服务费,算下来比油车还贵,大家当初都是看着经济实惠才会想到电车,希望相关领导帮忙沟通一下。给我刷回系统恢复充电电流

品牌车型:威旺系列

单号:112223

诉求问题:充电速度与宣传广告不符

投诉时间:2020-3-18 11:57:48

经销商:深圳前海永鑫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