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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有两次销售记录

本人于2017年12月31号在广东广物标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2018款标致4081.6T自动豪华版汽车,3月份被别人刮擦了一下去4s店维修时发现系统中登记的是另一名姓李的人,问4s店说是系统录入错误,也不给个明确的说法,4月份去首保时被告知已超过首保日期十几天了,维修单上写着购车日期是9月30号,与4s店交涉又说是做了一次虚假销售,说是送我两次保养,我没同意,我要求做第三方检测,他们让我自己出钱去做,我一气之下告到了法院,但前两天一审判决我输了,说虚假销售没有给我造成损害,车辆我在正常的开,难道二手车就无法正常的开吗?我想向相关部门投诉,我要求退车,因为他们对我隐瞒了这个虚假销售的信息,导致判断错误,花了一辆全新车的价格买了这台有过两次销售记录的车,请相关部门帮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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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车型:标致408

单号:102030

诉求问题:车辆有两次销售记录

投诉时间:2019-4-14 1:29:58

经销商:广东广物标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